親愛的托育人員及家長您好:
附上臺南市政府2歲至3歲托育費用補助之申請表,請有需要的托育人員或家長自行下載列印。
補助對象:
1.當年度9月2日(含)後,年滿二歲至未滿三歲者(以當學年度入幼兒園之學齡計算)。
2.幼兒當年設籍於本市滿六個月以上及領取期間尚設籍於本市,且未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者。
3.實際送托於本市已立案私立托嬰中心或登記於本市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照顧之幼兒。
4.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5.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方案:
(1)送托本市未立案托嬰中心及未登記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照顧之幼兒。
(2)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請領。
發放金額: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2,500元,繳費未達2,500元依實際繳費補助。
補助流程:
申請人申請補助時應備齊以下資料,並於規定之時間(托育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向幼兒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請領:
1.本申請表。(如附件)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幼兒近一個月內身分證明文件 
4.簽訂之托育契約書(親屬托育者免附)。
5.申請人(甲或乙方)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備註:若幼兒於9/1以前已讓托育人員持續收托,僅需檢附第1項及第3項之文件即可。
*若為影本,請記得加蓋家長私章。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至第四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6-6353728)詢問。

臺南市政府補助2歲至3歲托育費用補助實施方案

2歲至3歲托育費用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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